来源: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

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

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下调

  各相关单位:

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下调

  根据《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》(厦公积金〔2019〕11号)文件精神,对照我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政策,现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如下:

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下调

 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首套住房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%;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第二套住房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%。

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下调

  政策自2024年5月22日起执行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,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;购买二手住房的,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受理时间为准。

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下调

 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

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下调

  2024年5月22日